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推薦工作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推薦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19〕9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試行)》(國知發保字〔2019〕24號)有關要求,現開展2019年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以下簡稱“指導案例”)征集推薦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各單位推薦的備選指導案例應為近年來體現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導向,具有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對商標、專利、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工作具有指導作用的案例,并應當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社會廣泛關注;
(二)法律規定適用較為原則需要進一步細化;
(三)疑難復雜或新類型;
(四)具有典型性;
(五)其他在事實認定、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方面對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導作用。
指導案例應當是行政決定作出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但后續法律程序已完結的案件。
二、推薦程序
各單位應當廣泛征集近年來轄區內具有指導意義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認真組織審查,必要時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推薦,原則上各?。▍^、市)推薦案件不超過5件。社會公眾對認為符合要求的案例,可以向案件承辦機關提出建議,承辦機關經審核后向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報送。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備選指導案例推薦工作,廣泛征集,嚴格把關,認真填寫《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推薦表》(見附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將推薦表和案卷復印件等紙件材料報送我局知識產權保護司,電子件報送zhifa@cnipa.gov.cn。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9年11月4日
(聯系人及電話:蔡健煒 010—6208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