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
《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按照《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的要求,我局認真做好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25號)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中國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政策法制司,郵政編碼:100866。
3.通過傳真將意見發送至010-86093288。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22日。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7年11月22日